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凯发网站

发布日期:2024-08-20 16:02 来源: 淮南高新区管委会 阅读次数: 次 字号:[  ] 背景颜色:

 

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

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年8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及绩效评价报告

 


第一部分 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在中国共产党淮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下,负责高新区纪律检查工作。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工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主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指导高新区党工委加强党员遵守纪律教育工作,监督党工委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完成市纪委监委、高新区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仅包括委本级决算,无其他下属单位决算。

第二部分 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99.81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99.81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9.48万元,增长98.31%,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99.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81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99.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58万元,占57.69%;项目支出42.23万元,占42.31%;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9.81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99.81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9.48万元,增长98.31%,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8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00%。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9.48万元,增长98.31%。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4.47万元,占84.6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0万元,占6.51%;卫生健康(类)支出2.50万元,占2.50%;住房保障(类)支出6.34万元,占6.3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8.86万元,支出决算为99.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57.58万元,占57.69%;项目支出42.23万元,占42.31%。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4.21万元,支出决算为62.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具体单位事务增加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80万元,支出决算为5.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3.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具体单位事务增加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7.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纪检监察工作开展过程中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预算为5.39万元,支出决算为4.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社保基数调整,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有所减少。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职业年金预算编制。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58万元,支出决算为2.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医疗基数调整,支出有所减少。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48万元,支出决算为5.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有所增加。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28万元,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提租补贴测算基数提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1.04万元、津贴补贴2.48万元、奖金8.6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3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9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8万元、住房公积金5.02万元;公用经费1.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29万元、差旅费0.27万元、公务接待费0.1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72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7万元,比2022年增加1.14万元,增长345.45%,主要原因是本级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关于2023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2个项目,涉及资金23.00万元。从评价情况看,2023年度我委安排预算资金23.00万元,实际支出20.82万元。完成了部门年度目标任务,自评得分90.00分。

组织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显示,我委2023年度整体绩效资金拨付程序规范,到位足额及时,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做到真实、完整、及时,专项资金支出审批程序严谨。

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专项”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共涉及资金23.00万元。以上项目由我部门自行组织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成立评价工作组,继续扎实推进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深入开展;规范工作程序,推进绩效评价工作有序进行。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委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纪检监察专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和所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纪检监察专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30分。全年预算数为15.00万元,执行数为14.00万元,完成预算的93.3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认真落实谈话和问责制度。把落实干部廉政谈话制度作为加强干部教育的重要抓手,对新进和提拔人员进行廉政谈话。积极践行“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对一些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进行谈话提醒,咬耳扯袖、防微杜渐;二是严肃查处案件,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把查办案件作为“主责主业”,加大对腐败问题的线索收集及案件的查办力度,深挖在工程招投标、拆迁补偿、大额资金拨付、企业扶持资金兑现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案件线索,坚持有线索必查、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项目预算安排不合理,项目未执行。下一步改进措施:要进一步加强专项业务资金的预算工作,提高资金拨款、使用的精确度。

纪检监察专项项目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2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纪检监察专项

主管部门

高新区纪监工委

实施单位

高新区纪监工委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分值*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10

15

13.9967

100

93.31%

93.31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10

15

13.9967

100

93.31%

93.31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进一步强化执纪审查,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审查调查,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一是认真落实谈话和问责制度。把落实干部廉政谈话制度作为加强干部教育的重要抓手,对新进和提拔人员进行廉政谈话。积极践行“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对一些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进行谈话提醒,咬耳扯袖、防微杜渐。
二是严肃查处案件,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把查办案件作为“主责主业”,加大对腐败问题的线索收集及案件的查办力度,深挖在工程招投标、拆迁补偿、大额资金拨付、企业扶持资金兑现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案件线索,坚持有线索必查、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
出
指
标
(50分)

数量指标

积极运用“四种形态”

运用“四种形态”

积极践行“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对一些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进行谈话提醒,咬耳扯袖、防微杜渐

20

20

 

质量指标

项目资金管理科学、使用规范

财务审核严格、经费支出规范

项目资金管理科学、使用规范

10

10

 

时效指标

结合执纪审查工作开展情况完成项目支付

及时拨付资金

按照纪检监察工作开展,能够保证较为及时支付

10

10

 

成本指标

按预算计划,厉行节约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行

资金使用效率高

项目资金使用严格,资金使用规范,资金使用效率较高

10

10

 

效
益
指
标
(40分)

经济效益
指标

专项资金作用资金管理效率

预算执行率=预算支出数/预算安排数*100%

93.31%

10

9.3

部分项目预算安排不合理,项目未执行。下一步,将进一步提升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社会效益
指标

政治生活严肃规范

提高思想认识

推动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10

10

 

生态效益
指标

优化政治生态

发现并解决破坏政治生态环境问题

通过发现问题、案件审理、执纪问责,不断优化高新区政治生态。

10

10

 

可持续影
响指标

严肃查处案件,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

可持续影响程度较高

把查办案件作为“主责主业”,坚持有线索必查、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同时,积极拓展举报渠道,对收到的举报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姑息,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

10

10

 

满意度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提升群众幸福感

提升群众幸福感

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不断提高群众生活幸福感。

10

10

 

总分

 

 

100

99.3

 

注:1.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上述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但加总后应等于100分。各部门根据各项指标重要程度确定三级指标的分值。得分一档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60%(含60%)、60-0%合理确定分值。

    3.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全年实际值/年度指标值╳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全年实际值╳该指标分值;定量指标得分最高不得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4.评价得分说明:说明全年实际值与年度指标值偏离情况(未达、持平、超额)。

 

《2023年度纪检监察专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3年度高新区纪监工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工作情况总结(纪检监察专项)

 

一、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部门整体绩效管理的要求,我部门对 2023年部门项目纪检监察专项支出完成情况进行了自评。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纪检监察专项经费使用是否规范、合理,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二)绩效评价原则

严格遵循“深度拓展、提升质量、公正公平、着力实效”的工作原则。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成立评价工作组。为了继续扎实推进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深入开展,成立了纪监工委书记为组长,副书记和财务审核员为组员,部门工作人员协助配合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小组。

2.规范工作程序。为了推进绩效评价工作有序进行,传达学习了《高新区2024年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指导组员按照文件要求做好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并撰写自评报告,促进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二、自评结果概述

(一)项目概况

2023年度,我委认真落实在市纪委监委及高新区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纪监工委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根据职责任务,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责任担当,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切实履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具体情况如下:纪检监察专项,年初预算数10.00万元,全年预算数15.00万元,全年执行数14.00万元,执行率93.31%。

(二)项目绩效目标

纪检监察专项资金拨付程序规范,到位足额及时,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做到真实、完整、及时,专项资金支出审批程序严谨。

2023年,我委持续强化执纪审查,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认真落实谈话和问责制度。把落实干部廉政谈话制度作为加强干部教育的重要抓手,对新进和提拔人员进行廉政谈话。积极践行“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对一些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进行谈话提醒,咬耳扯袖、防微杜渐。严肃查处案件,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把查办案件作为“主责主业”,加大对腐败问题的线索收集及案件的查办力度,深挖在工程招投标、拆迁补偿、大额资金拨付、企业扶持资金兑现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案件线索,坚持有线索必查、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要进一步加强专项业务资金的预算工作,提高资金拨款、使用的精确度。

四、附件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纪检监察专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及绩效评价报告

 

 

 

 

 

 

 

 

 

 

 

 

 

 

 

 

 

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0.80

0.19

因公出国(境)费

0.00

0.00

公务接待费

0.80

0.19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00

0.0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00

0.00

        公务用车购置费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80万元,支出决算为0.19万元,完成预算的23.75%;较上年增加0.19万元,增长10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市委市政府有关具体要求,严格执行《淮南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淮财行政〔2014〕581号)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用于业务对接等事务的接待工作。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9万元,占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3年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该项经费根据省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按照《淮南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淮财行政〔2014〕65 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80万元,支出决算为0.19万元,完成预算的23.75%;较上年增加0.19万元,增长10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用于业务对接等事务的接待工作。2023年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国内公务接待共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2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业务对接等事务的接待工作。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市委市政府有关具体要求,严格执行《淮南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淮财行政〔2014〕581 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减少0.80万元,下降100.00%。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2023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减少0.80万元,下降100.00%。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于办案外调、党风政风专项监督检查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机关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附件1: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山南新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2023年决算公开表.pdf

附件2:纪监工委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20240808.xlsx

附件3 纪监工委2023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总结 2024080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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